2017年12月2日 星期六

評古吉的《餓死癌細胞是抄襲誰》

讀澳日古吉的文章(圖一)後,找提及的書的簡介(圖二)看,發現古吉犯兩謬誤。其一是篩選證據,原書例子是48歲的羅京經9次化療仍死,對比5次化療後康復的78歲的長者,但古吉文中寫“將飲食改純素,後母親康復”,篩掉了“5次化療”的關鍵治療,誤導讀者以為食純素就可醫癌。


再者,48歲比78歲年青及9次比5次多4次,說明不了任何問題,因癌症的情況、發展期、患者本身狀況、哪間醫院接受治療等等都影響病患治療及能否康復的情況。

即便比對的患者身體、患病狀況、接受治療的方法、劑量等基本一樣,一個如素另一個雜食,就能證明如素更好?作者定不知道單個個案在醫學上沒證據效力。更何況原文的對比是粗疏的。
圖一


圖二

其二是舉證不當,見上圖末,所引介書證非專業人士寫,醫學上不會以此作證。患癌應看專科醫生。

圖三,余向東醫生在評論“徐婷患癌病死事件”時介紹了淋巴瘤(癌)治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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